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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Card 21風味館專屬優惠 香草烤雞腿+炸雞+四季春冰茶(M)優惠價99元

21風味館 香草烤雞腿+炸雞+四季春冰茶(M)優惠價格新台幣99元(原價新台幣185元)   Terms & Conditions 本活動適用於萬事達卡台灣發卡機構所發行之萬事達卡簽帳金融卡(Debit卡)持卡人。 萬事達卡活動日期:2024/1/1-2024/12/31(含)止。 本優惠每筆優惠券限使用乙次,有效期限自申請當月起算3個月。(若1月份預約,須於3/31前使用完畢,以此類推),若領取之序號未使用完畢,逾期則無法兌換與使用。 使用本優惠須於預約網站取得優惠,恕不接受持卡人未經預約直接到門市現場使用本優惠。 持卡於本網站完成付款後,會收到兌換完成之電子序號與兌換券,可持本兌換簡訊至限定21風味館、21PLUS門市兌換,結帳前請出示本券。 本券不適用外送及網路訂餐使用,兌換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兌換券於正餐時段(10:30後)供應,可合併訂購其他餐點,唯兌換券之內容商品可不需付費,恕無法更換或加價兌換其他商品。 本券限兌換券上所載之指定商品,恕無法更換或加價兌換其他商品,商品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請以店內為準。部分餐廳非銷售全部商品,建議兌換前先致電餐廳確認。 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且無法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 本券電子序號與條碼具唯一性,僅限兌換一次,不接受口述及手抄序號兌換,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複使用。 消費者務必善盡保管責任,並謹慎使用,若轉讓本券予他人使用,即表示同意本券所載之注意事項,若本券因已被使用而造成消費者本人無法兌換,由消費者自行負責,本券恕不補發。 本券具有效使用期限,請於指定日期前兌換完畢,逾期恕無法使用。如遇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餐廳會限制銷售餐點品項,以店內公告為主,該時段無法兌換餐點,請於效期內餐廳其他正常營業時間兌換。 本券重複印製使用無效,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界面互動股份有限公司及21風味館將依法追究。 萬事達卡有權對本活動的一切事宜,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之詮釋,作出最後裁決。 萬事達卡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如因法令、政府規定或其他因素而有停止本活動或修正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之必要時,萬事達卡有權藉由相關網站或大眾傳播媒體公告,更改或增刪或取消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而無須預先個別通知參加者。 萬事達卡非本活動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或銷售者,不為該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提供任何保證,商品或服務如有瑕疵或其他爭議時,應由指定商戶負責,與萬事達卡無涉。如有爭議,請逕洽相關商品或服務提供者。 有關本活動之一切相關事宜均受中華民國法律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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