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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31 新光三越指定分店刷渣打信用卡 單筆消費2000元送100元禮券 (已過期)

您到新光三越享美味‧渣打請客! ‧活動期間:2013/10/1~12/31 ‧活動分店:桃園站前店、桃園大有店、新竹中華店、台中中港店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到各活動分店之指定餐廳刷渣打信用卡,單日單筆消費達NT$2,000兌換新光三越禮券100元,單筆消費達NT$4,000兌換新光三越禮券200元,以此類推,每日兌換禮券上限為400元(總限量4,000張)。 *正、附卡消費分開計算,每卡每日限兌換乙次;限量4000張,每張面額100元數量有限,贈完為止。指定餐廳如下: ‧桃園站前店:MR. ONION天母洋蔥、瓦城、勝博殿、饗食天堂 ‧桃園大有店:天香回味、甲大鴻、濟州島 ‧新竹中華店:Movenpick、LACLEFD’OR、巧克風尚館 ‧台中中港店:1010湘料理、Gordon Biersch 吉比鮮釀、瓦城、兩班家、紅酒乾杯、勝博殿 注意事項: 1.刷卡金額以消費日為準,簽單金額恕無法跨日、跨店、跨卡累計贈送,超出金額亦無法累計兌換;使用分期付款消費者,以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使用紅利點數折抵消費者,以點數折抵後金額計算。 2.滿額禮限消費當日持當日消費之發票/電子發票專用銷貨明細、簽單及渣打信用卡至各分店指定地點兌換,數量有限,贈完為止;贈品以現場實物為準,持卡人不得要求將贈品更換或折抵現金,兌換資格亦不得轉讓予他人;Visa金融卡及非台灣地區發行之渣打信用卡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3.禮券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影印使用,遺失恕不補發,禮券之使用方式/注意事項/限制條件請參閱禮券上之相關說明,持卡人如對禮券之內容或使用方式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提供該禮券之公司。 4.原刷卡消費金額若發生簽帳爭議及其他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或服務,而有退還刷卡消費款或爭議帳款等情事,恕不列入本活動刷卡消費金額之計算;如持卡人於活動期間購買之商品辦理退貨致未達活動門檻,需於退貨時一併歸還已兌換贈品。 5.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持卡人進行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與新光三越保留變更、終止及同意信用卡持卡人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任何補充說明以渣行網站公告為準。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循環利率為6.5%~19.85%;循環利率之基準日2013年8月2日;預借現金手續費為預借金額X3.5%+NT$100;其他費用請上渣打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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