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慶雅妮奪冠 - 台新卡友揮桿紅利2倍送 (已過期)
活動對象:台新信用卡持卡人(含正、附卡,Visa金融卡及使用卡片分期或單筆分期功能等者不適用。)
活動內容:
(一)活動期間內,於指定高爾夫球場單筆消費滿NT$2,500(含)以上即享紅利2倍送 (含原來的1倍)。
(二)指定高爾夫球場:山溪地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老爺關西高爾夫球場、霧峰高爾夫球場、八里國際高爾夫球場、永漢高爾夫俱樂部、立益育樂股份有限公司、全國高爾夫球場、再興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旭陽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育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幸福高爾夫球場、東方高爾夫球場、林口高爾夫俱樂部、松柏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球場)、桃園高爾夫鄉村俱樂部、財團法人台灣高爾夫俱樂部、福爾摩莎第一高爾夫球場、福爾摩莎楊梅高爾夫球場、山湖觀高爾夫球場、台中高爾夫球場。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之消費交易日均須在活動期間100/08/01~100/8/31內始得計算,且廠商入帳日必須於100/08/01~100/9/15之交易方可計入,僅計算一般消費金額(不含預借現金、基金代扣、各項費用及稅款),使用卡片分期或單筆分期功能等者不列入計算。於指定高爾夫球場單筆消費滿NT$2,500(含)以上即享紅利2倍送 (含原來的1倍)。正附卡合併計算,有關消費金額之認定與計算,一律以台新銀行系統登錄之廠商請款入帳紀錄為準。
2.若僅持有白金商務卡、太陽卡等無紅利點數權益者,符合回饋資格者,可獲得之紅利點數將轉換為現金回饋(紅利點數1點=0.06元計算,並以1元為單位,不足1元一律以四捨五入計);若以GreenLife卡消費者,則回饋綠能點數(1點=1綠能點數)。
3.倘持卡人於點數回饋前,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所持信用卡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4.本活動詳細內容,請參閱台新銀行網站(www.taishinbank.com.tw)公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5.台新銀行保留隨時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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