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

台新銀行 3/31前 新戶申辦新光三越聯名卡 核卡首刷送刷卡金 累積消費送迷路生活三件組 (已過期)

活動期間:2015/01/01~2015/03/31 活動內容: 新戶申辦台新銀行新光三越聯名卡,核卡30日內首刷送好禮! 好禮1. 任刷3筆送新光三越店內刷卡金 300 元 好禮2. 任刷3筆且累積消費滿NT$8,800 再送「迷路」生活3件組(拎著走帆布袋+裝很多萬用包+擦擦汗運動毛巾) 注意事項 新戶係指申辦前6個月內未持本行信用卡正卡者。 本活動限於2015/3/31(含)前進件,且於2015/4/10(含)前核卡成功者。於核卡日起30天內刷卡消費達活動門檻,即可獲得首刷好禮。且不得與其他首刷禮合併使用。 本活動僅限累計正卡消費次數或消費金額,恕無法累計附卡消費次數或消費金額。 刷卡消費如日後遇有退貨情形,刷卡消費次數與金額將會扣除。 核卡日以台新銀行系統資料為準,刷卡消費以交易日為計算基準,不列入刷卡消費計算之項目為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 首刷禮贈品規格: 新光三越刷卡金:可折抵新光三越卡於新光三越店內之刷卡消費(新光影城、新光三越網購、Nespresso不適用),使用期限至2015/8/31,有效期屆滿未使用之刷卡金將失效,恕不得要求折換為金或其他商品。贈品:包含拎著走帆布袋、裝很多萬用包、擦擦汗運動毛巾,贈品以實體為主。 分期與刷退限制: 首刷累積次數/金額限以正卡消費計算,每位正卡持卡人限領乙份贈品,倘消費項目為分期付款之交易,係以該筆交易之總額計算為單次消費。前開刷卡消費,如日後遇有退貨情形,則刷卡消費次數將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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