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 世界卡、無限卡新戶首刷送鏡面登機箱 滿額再送台北東京來機票 (已過期)
活動應注意事項:
1. 無限卡消費回饋無上限,不含網路交易。
2. 百貨/餐飲1%回饋需當月新增一般消費滿2萬5千元,刷卡金含原始回饋。
3. 世界卡紅利點數有效期2年。
4. 新戶定義:核卡前六個月內未曾持有任何一聯邦信用卡者。
5. 需於104年3月31日前申辦,並於104年4月30日前核卡。
6. 活動期間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各活動歸戶限領乙份,以正卡卡號領取。
7. 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以該筆交易總額計算。
8. 符合活動資格後將於2月起開始配送,寄送地點僅限台、澎、金、馬,領取贈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恕無法給予任何證明或補償;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本行將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贈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並以實物為準,不得挑選樣式與顏色;贈品一經拆封使用過後,若非產品本身瑕疵,恕無法辦理退換貨;如未收到贈品需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反應,逾期恕無法受理。
9. 新增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項目。其餘排除如:一卡通儲值金、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預借現金、專案型預借現金產品、餘額代償、各項手續費、年費、延滯息、掛失費、基金申購、公用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款、學費、各類繳費平台(如NCCC學費平台、27608818繳費平台)交易、車輛選/標號交易、政府規費、中華電信資費、電子化e政府平台交易、交通罰款、退款、爭議款、其他手續費等非消費性帳款。
10. 活動期間,聯邦信用卡正附卡有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含悠遊卡退卡)、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強制停止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情形者,聯邦銀行得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已兌換者則於次月帳單扣回等值費用。
11.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活動方式變更,聯邦銀行保留活動修改、取消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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