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 7/1至9/30活動期間於燦坤、全國電子分期刷卡滿額送刷卡金再 抽Apple Watch (已過期)
104/7/1至9/30活動期間於燦坤、全國電子分期刷聯邦享滿額回饋,分6期(含)以上再抽Apple Watch Sport 38mm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每戶每月每一通路擇優回饋一次,最高回饋提貨券900元。
2. 活動符合回饋之刷卡金不納入「偶數日2%」活動計算。
3. 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須於登錄期間完成登錄,始符合活動資格(完成登錄時間悉以本行信用卡管理系統為準;https://card.ubot.com.tw/eCard/activity_login/Login.aspx)。
4. 刷卡金均含原始回饋並於消費次次月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限抵扣消費次月新增一般消費,未抵扣完則歸零,亦不得要求轉撥現金。例:客戶104年7月3日消費符合回饋資格獲得500元刷卡金,104年8月新增消費400元,則於104年9月15日回饋400元,剩餘100元刷卡金則歸零,依此類推。
5. 活動贈品恕不提供保固服務,將於104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信用卡帳單地址,贈品以實物為準。
6. Apple Watch Sport (38公釐銀色鋁金屬錶殼搭配運動型錶帶,顏色隨機出貨)將於104年10月15日由本行系統抽出,本活動與第三季燦坤會員特典、全國電子破盤活動合計共抽出2支,每戶限中獎乙次,贈品統一寄至正卡人之帳單地址,實際寄出時間依聯邦銀行作業時間為準,贈品以實物為準。
7. Apple Watch Sport將透由經銷商、代理商或其他廠商購入之商品規格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換或折讓現金。如有不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無法提供Apple Watch Sport者,聯邦銀行有權將Apple Watch Sport變更為其他價值同等之贈品。
8. 抽獎禮:外國人本行一律代扣獎項價值20%稅款。當年度於本行中獎金額累積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本行將統一於次年度2月10日前寄發扣繳憑單。
9. 新增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項目,惟排除下列交易:一卡通儲值金、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預借現金、專案型預借現金產品、餘額代償、各項手續費、年費、延滯息、掛失費、基金申購、公用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款、學費、各類繳費平台(如NCCC學費平台、27608818繳費平台)交易、車輛選/標號交易、政府規費、中華電信資費、電子化e政府平台交易、交通罰款、退款、爭議款、其他手續費等非消費性帳款。
10. 本活動所指「含原始回饋」係以活動期間消費之卡別原始回饋,計算扣除金額(刷卡金以元為單位,小數點後不足1元捨去) 相關作業處理、發送方式依本行規定為準:
(1) 現金回饋依各卡別原信用卡約定所提供的現金或紅利回饋比率計之,但下列卡別依下列規定:
◆ 法拉利無限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 聯邦世界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燦坤快3網路旗艦店消費以0.6%計之。
◆ 聯邦無限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8%計之。
◆ 樂活鈦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
◆ 樂活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
◆ 幸福御守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
◆ 法拉利白金卡以0.5%計之。
◆ 珍鑽御璽卡、聯邦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7%計之。
◆ 順發3C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 淡水信用合作社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2) 紅利回饋卡別(包含順發多謝聯名卡)以0.3%計之;安麗鈦金卡以0.2%計之。
11. 凡於活動期間或刷卡金、提貨券回饋前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刷卡金、提貨券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等值金額。
12.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燦坤或全國電子之事由致活動方式需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燦坤或全國電子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全國電子網站公告後實施。
相關連結
https://card.ubot.com.tw/eCard/act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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