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風味館

21世紀夏季集點兌換「烤雞子杯緣公仔」 (已過期)

夏季集點出遊趣(用烤雞慶祝每一刻)2017-07-11 出生、慶生、畢業、戀愛、聚餐、慶功宴、紀念日...,人的一生中有太多值得慶祝的時刻了! 在21風味館,我們見證了很多時刻、守護了很多歡笑、經歷了很多回憶,但這些都不是「21風味館」自己創造出來的,而是要每一個「人」帶著我們一起完成的。 21風味館致力於美味的烤雞料理、用心烹調每隻21香草烤雞,等著您將人生中各種美好的「時刻」與我們一起共享。 就讓我們用烤雞慶祝每一刻吧! 活動日期:2017/07/11(二)~2017/09/10(日),收件至2017/09/17(日) 活動方式:活動採集點方式,凡消費滿250元即可獲得乙點: A. 集滿3點:可免費兌換「烤雞子杯緣公仔」乙隻(恕不挑款,數量有限,換完為止),並還可再繼續集點參加抽獎。 B. 集滿5點:可參加抽獎。 C. 點數僅限同張集點券計算。(例:一張集點券集了4點、另一張券集了2點→僅有一張集點券集滿3點=可兌換烤雞子乙隻,且沒有一張集滿5點,不能參加抽獎) 點數加碼: A. 活動期間內現場拍一張與朋友/家人在21風味館用餐的照片給門市夥伴確認,即可加贈一點。 B. 套餐飲料若換為可口可樂加贈乙點(1杯可口可樂1點,2杯2點,以此類推)(單點除外)。 活動獎項: A. 出遊獎:日本25,000元旅遊券(可折抵機票、住宿費,市價25,000元),2名。 B. 飽腹獎:21香草烤雞乙年份(21香草烤雞餐券12張,市價4,920元),10名。 C. 美味獎:21香草烤雞腿餐券兩張(市價360元),20名。 收件方式: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清楚(若資料因不可抗因素導致不可辨識,21風味館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A. 交給門市:全台21風味館門市皆可收件。 B. 自行郵寄至「11070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9號7樓 21風味館活動小組」收。 獎項公佈: A. 第一階段:2017/08/18(五),抽出「出遊獎」乙名。 B. 第二階段:2017/09/27(三),抽出「出遊獎」乙名、「飽腹獎」10名、「美味獎」20名。 ※第一階段沒抽中的券將納入第二階段一併抽出。 獎項說明 「出遊獎」將透過太古國際旅行社提供等值旅遊券。得獎者尚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亦可折抵太古國際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機票、訂房(不含廉價航空機票、特殊專案機票及未合作之民宿代訂、購買旅遊景點門票、票券類) ,旅遊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恕不補發,亦不接收副本,請妥善保管本券。請於使用前出示中獎抵用憑證正本,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機票、旅遊行程價格依太古國際旅行社網路公告價為準,若得獎者預定出發日之行程價值超過本憑證價值時,須由得獎者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憑證可抵用價值,恕不予退還差價。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抵用券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太古國際旅行社網頁規定為準。中獎者旅遊票券使用如有相關疑問,請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太古國際旅行社」抵用憑證上之指定服務人員。 詳細使用規範依中獎憑證上條款為主。 注意事項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協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主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和眷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如經查驗發現,可追回獎項。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活動相關規範,即自動喪失本活動參加資格,如為得獎,即喪失得獎資格。 參加抽獎之存根聯請妥善保存,若得獎,需將存根聯完整寄回主辦單位兌獎,無法完整提供存根聯正本或有偽、變造之情事,則取消得獎資格。 活動小組將於收到中獎者填寫完整的資訊後,掛號寄出「紙本中獎通知」,請得獎者依通知內之「指定日期」掛號寄回「得獎通知函內附收據」,待活動小組進行審查確認後,寄出得獎贈品。 掛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指定日期寄出及未寄回,皆視為自動放棄活動資格。 機會中獎活動,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元,將列入個人年度累計所得;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20,000元,得獎者須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為20%)。本稅款將由主辦單位為得獎者代扣,得獎者須提供領獎表單,以供主辦單位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並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寄發予得獎者。若得獎者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如期繳納應繳稅額或其他可歸責得獎者事由致無法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中獎者若未滿20歲,需經家長同意並簽屬同意書後才可領獎(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下載),且依法規定須提供戶口名簿備查。 中獎者不得要求將獎品讓與他人,也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現金,若遇原指定獎項停產或因不可抗之因素無法購得,本公司有權更換等值獎項內容,得獎者不得指定商品,但可選擇放棄獲獎資格。獎項郵寄回執單一旦簽收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本公司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所有獎項之款式、外型等,以實際領取贈品為主。 參加抽獎者須居住於台灣本島,獎品寄送(宅配)地點限於台灣本島。獎品郵寄(宅配)通訊資料,請仔細填寫,若郵遞(宅配)失敗,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重寄費用。 為提供本公司就行銷、市場分析或研究、或為提供客戶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等用途或目的,同意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客戶的資料,以提供資訊服務、或作成統計資料、或為任何合法的使用或提供其他服務。 中獎者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的權利。 本公司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並有權修改活動內容、活動辦法、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無須做事前通知。 參與活動之消費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利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本活動將於2017年11月30日完全結束,若有任何關於得獎及贈品之相關問題,請於2017/11/30前提出。 活動其他未盡事宜者,則將另行於本官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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