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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 7-11 集點12點可換好友分享優惠 (飲品買一送一) (已過期)

統一超商2-3月全店集點活動,集滿12點可兌換「星巴克好友分享優惠」活動說明 2020/2/12~2020/3/22 活動期間於統一超商單筆購物每滿50元可獲得1點,集滿12點憑券可至門市兌換星巴克好友分享優惠乙次。 好友分享優惠兌換時間: 2020/2/12~2020/3/31每日開店到當日晚間20:00止,依照券面上兌換期限內提供兌換。 1.購物50元不含菸品、濾嘴、電視、指定3C商品/配件、外送、家電清洗及代收款服務;X-STORE特殊店、智販機亦不列入贈點活動門市。 2.集滿12點之集點券至全台星巴克門市可享星巴克好友分享優惠乙次:購買兩杯容量/冰熱/口味皆一致的飲料,其中一杯由星巴克招待。 3.集點券僅限使用乙次,顧客於結帳前出示集點券,優惠使用後集點券需回收。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各行銷活動恕不合併使用。兩杯飲料限當場一次領取。 4.兌換期限依集點券標註兌換期限說明,可於兌換期限內每日開店時間至當日晚上8點止皆可使用,逾期即失效。 5.優惠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並限當場一次領取,不包含罐裝飲料、典藏系列咖啡、手沖、虹吸式咖啡及含酒精、燕麥奶飲料。惟顧客可將好友分享或第二杯半價等優惠價購得之飲料,再加價20元以換成燕麥奶飲料(飲料+燕麥奶);每換一杯燕麥奶需另加價20元(例如若以優惠價購得之兩杯飲料都要更換燕麥奶,則加價40元,以此類推)。 6.集點券請於兌換期限內至全台星巴克門市兌換,不適用於車道服務、機場管制區內門市、外送外賣及預訂服務,7-ELEVEN門市無法兌換。 7.集點券若逾期、影印、翻拍、汙損塗改、無法辨識均無效,毀損或遺失恕不補發。 8.本公司保留活動變更及調整之權利,如有變動請以星巴克網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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