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綜合

刷台灣銀行信用卡999元簽單兩張換7-1125元商品兌換券 (已過期)

刷臺銀信用卡999元簽單2張可兌換25元商品券活動! 101/2/16至101/5/15止,持臺銀信用卡新增一般消費單筆達新台幣999元(含)以上,可於刷卡消費15日後,持二張簽單至7-11門市之ibon好康抽獎專區,輸入簽單授權碼六碼+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四碼,即可兌換25元商品兌換券,詳情請上本行信用卡網站查詢。 http://www.bot.com.tw/static/05000000/150/4326/%e3%80%8cDouble999%ef%bc%8cibon%e5%85%8c%e5%85%8c%e6%a8%82%e3%80%8d%e5%88%b7%e8%87%ba%e9%8a%80%e4%bf%a1%e7%94%a8%e5%8d%a1ibon%e5%85%8c%e7%8d%8e%e4%bf%83%e5%88%b7%e6%b4%bb%e5%8b%95%e6%b5%b7%e5%a0%b1.jpg 三、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消費限於實體商店刷卡機完成刷卡之新增一般電子簽單交易,不含網路購物、傳真刷卡、退貨交易、預借現金、轉帳代繳各項費用、學費、郵購、電視購物、稅款、離線授權交易、商店人工輸入卡號取授權碼交易。 (二)於刷卡消費15日後至101年6月5日前,持2張單筆滿新台幣999元(含)以上簽單,至統一超商之 ibon好康抽獎專區,輸入簽單上授權碼六碼+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四碼,即可列印新台幣25元商品兌換券乙張,逾期將無法列印或補發。每次兌換以2張簽單為單位,如持4張簽單需分兩次進行兌換,以此類推。已輸入過之簽單授權碼即無法再次輸入兌換。兌換券遺失恕不補發,請於商品兌換券上之兌換期限內完成兌換,逾期視同放棄。 (三)兌換商品時,請於結帳前告知門市人員,並出示本活動所列印之商品兌換券;商品兌換券可累計兌換使用,兌換時不得要求找零,超過兌換券面額部份應自行補足差額。 (四)商品兌換券不得折抵現金或折抵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 ,亦不得作為icash或icash悠遊卡儲值之用;非使用統一超商發票之門市(如:台鐵門市等)及無設置ibon之門市恕無法提供兌換,請至鄰近其他7-ELEVEN門市兌換。 (五)本活動正、附卡持卡人皆可參加,持卡人有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分刷、異常多筆交易者,將喪失兌換資格;於活動期間正附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或取消交易者,本行得取消其兌獎資格。 (六)臺灣銀行保留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活動詳情請上http://www.bot.com.tw/ebc/card3/card.htm查詢。

討論這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