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

持台新信用卡於海外單筆刷卡消費滿額,可享1%現金回饋 (已過期)

海外刷卡消費1%現金回饋 2011/01/01~2011/06/30來電客服或上網完成登錄,單筆海外刷卡金額滿NT$5,000以上,享海外刷卡消費1%現金回饋,回饋無上限!!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適用對象為台新銀行信用卡(含正、附卡)與Visa金融卡持卡人(以下統稱持卡人),信用卡正、附卡之消費合併計算,信用卡與Visa金融卡之消費分開計算。台新無限卡、尊爵世界卡、白金商務卡與元氣卡等持卡人恕不得參加。 2.上述持卡人須於活動期間內於本行活動網頁或來電客服完成本活動資格參加登錄作業,方為有效。 3.本行將每月計算已完成登記之持卡人自2011/01/01以來符合新增海外消費回饋條件之金額(扣除已回饋之金額),並自2011年3月起(實際回饋時間將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依持卡人帳單週期回饋至正卡人信用卡或Visa金融卡帳戶。刷卡回饋金相關作業處理、發送方式依本行規定為準。 4.本活動所稱新增海外消費係指國外一般刷卡消費交易,不含預借現金和賭場之取現交易。新增海外消費金額以「入帳日」為基準,且僅計算原刷卡消費之金額(即未計入國外交易服務費之金額),若入帳日在計算回饋日當日,則當筆消費金額將併入下次之回饋計算。 5.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刷卡回饋金,本行得逕行調整扣回。本活動之刷卡回饋金以實際回饋於信用卡或Visa金融卡帳戶為準,信用卡刷卡回饋金僅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6.倘持卡人於回饋時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延滯繳款、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其他違反本行信用卡契約或Visa金融卡對應之本行帳戶有銷戶等情事時,即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7.台新銀行保留修改、變更及同意持卡人參加上述活動與否之權利。 http://www.taishinbank.com.tw/upload/F31012102/News_20110103203641_pic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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