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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 2013 ibon飲品買一送一優惠辦法 2012年優惠至12/31 (已過期)

i-bon票券2013年活動辦法說明 2012年度i-bon票券好友分享活動將於2012/12/31結束,逾期即失效,請您把握時間。 2013/1/1起,將全面適用2013年度新辦法,活動辦法說明如下。 2013年度之活動辦法: 2013/1/1~2013/6/30止,持顯示2013年度ibon單張票券且金額顯示NT$100(含)以上之票券「存根聯」至星巴克全台門市點購兩杯相同容量/冰熱/口味的飲料,可享第二杯半價優惠。 注意事項: 1. 果汁、罐裝水與外送外賣服務除外/折扣、優惠及行銷活動恕不合併使用/兩杯僅限當場同時領取。 2. 優惠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3. 每張券限用一次;票券須為正本方享有優惠,影印及其他各式ibon購票證明(例如:小白單或購票信封…等非正本票券)無法享有優惠;ibon票券需持有顯示該年度票券方可享有該年度之優惠內容,票券逾期或無顯示者即無效。 4. 票券上金額低於NT100或無金額顯示者,恕不適用本優惠 5. 星巴克保有隨時調整活動辦法、活動時間、優惠內容及中止活動辦法之權利。 http://www.starbucks.com.tw/objects/images/logo_02.gif 特別提醒您ibon票券需持該年度票券方可享有該年度之優惠內容,票券逾期即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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