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

台鐵 TR-PASS臺灣旅遊券(一般版),讓您在國內旅遊方便又省錢! (已過期)

1、 發售日期: 99年7月12日起開始發售。 2、 票種/票價: 3日 5日 全票 優待票 四人同行票 全票 優待票 四人同行票 1,800元 900元 4,200元 2,500元 1,250元 7,000元 ※優待票包含:孩童票、敬老票、愛心票。 ※四人同行票:限4人全程同行之旅客(需同行進出站,不得單獨使用)。使用同行票時,兒童、老人或持殘障手冊者視均為成人。人數不足4人者,請單獨購票使用。 3、 搭乘車種: (1) 於可使用日期期限內,得不限區間及次數劃位搭乘本局各級列車。(太魯閣列車、團體列車需有座位始得乘車;觀光列車、郵輪式列車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車,均不得乘車。) (2) 本票證不得於舊山線使用。 4、 使用規則: (1) 本票證不適用團體票。 (2) 乘車票於購票日起30天內有效,票面期限內得擇一日開始並須連續使用,不得跳選日期使用。例如7月1日購票,則票面有效期限為7月1日~7月30日止。購買 3日票者若於7月20日開始使用,則可使用日期為7月20~22日〔7月1日~7月19日及7月23日~7月30日均不得使用,違者一經查獲依無票乘車規定辦理〕。 (3) 未於票面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後即失效。例如上述案例中,若於7月29日開始使用,僅能於7月29日、30日二天使用,7月31日即失效。 (4) 旅客每日乘車前,應於乘車票封套加蓋起程站當日日期戳章方得使用。 (5) 每日時間定義為0時~24時。即可使用日期第一日0時前不得使用;可使用日期最後日24時前上車仍屬有效票,下車後乘車票即失效。 (6) 春節疏運期間本票證暫停使用,且不得跨該期間使用,購票時請注意相關使用期限。 (7) 乘車時須併乘車票封套使用。 (8) 劃位應出示封套(含乘車票)予售票員辦理;未劃位乘車者,視為無座票。 (9) 有效日期不可變更。因不限次數及區間使用,本票證蓋站名日期戳章開始使用後,除歸責於本局事由或不可抗力因素經站車簽證外,不得辦理退票。 (10) 劃位手續完成,即限當日當次車有效。每日每一車次僅限劃位一次,不得重複劃位。劃位後註銷或改乘應在該次車開車前檢附座位券申請,得免收手續費申請辦理,但以1次為限,第2次換票須酌收13元手續費。 (11) 搭乘對號列車符合本局晚點賠償規定時,經本局人員簽證後,得延長1天使用。 (12) 遺失、被竊...等事由均不補發,請妥善保管。 (13) 身分不符者,須依章補票。 (14) 未盡事宜,依本局規定辦理。 5、 發售車站: 臺東、關山、池上、玉里、瑞穗、光復、鳳林、壽豐、志學、花蓮、新城、礁溪、頭城、福隆、羅東、宜蘭、瑞芳、基隆、七堵、汐止、南港、松山、臺北、萬華、板橋、樹林、鶯歌、桃園、中壢、楊梅、湖口、竹北、新竹、竹南、後龍、通霄、苑裡、大甲、沙鹿、苗栗、三義、豐原、臺中、新烏日、彰化、員林、田中、二水、斗六、斗南、民雄、嘉義、新營、隆田、善化、永康、臺南、岡山、楠梓、新左營、高雄、鳳山、屏東、潮州、枋寮等65站。 6、 購票證件: 依一般乘車票規定辦理。 *此優惠時間詳情請洽各站站務員。 http://www.railway.gov.tw/upload/indexnews/upload/2697/5BANN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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