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s星期五餐廳

Fridays星期五 1/30~2/17來店消費可抽幸運刮刮卡 獎金最高三萬元 (已過期)

1/30~2/17期間只要來店用餐,可現場抽幸運刮刮卡 頭獎獎金新台幣30000元 活動規則: 顧客必須持未經拆封之紅包抽獎券於2013年3月30日前(下稱「活動期間」),再次至 T.G.I. FRiDAY’S® 星期五餐廳用餐,並當場由餐廳經理代為拆開紅包信封,由顧客自行刮開刮刮卡,以兌換獎項。 顧客非於活動期間至T.G.I. FRiDAY’S® 星期五餐廳內用餐,或非由餐廳經理代為拆開紅包信封者,該刮刮卡即無效作廢,顧客不得就其獎項為任何主張。 未依活動辦法於活動期間領取獎項者,抽獎券即無效作廢。 活動獎項: 頭獎新台幣3萬元 / 價值300元開胃菜卡 / 傑克丹尼爾® 烤半雞 / 10oz肋眼牛排 / 星期五巨無霸 / 傑克丹尼爾® 威士忌碳烤豬肋排 / 核桃蜜碳烤鮭魚。(隨機中獎) 頭獎得主須知: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請於正常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國定假日除外)主動與T.G.I. FRiDAY’S® 台北總公司聯絡(電話02-2388-3579分機261),並備齊本中獎之刮刮卡正本與國民身分證影本(非本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供T.G.I. FRiDAY’S® 星期五餐廳稅務處理之用並檢核確認無誤後,於指定地點領取。最晚於西元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領獎手續。若中獎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依稅法規定,須先扣繳10%(外國人士扣20%)之稅額。 餐飲獎得主須知: 餐飲獎項不具現金價值,中獎顧客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每桌限使用一張,不得與其他優惠或促銷方案同時使用。 此卡不得轉售,兌換期限2013年4月30日止。 http://www.tgifridays.com.tw/2013/include/userfiles/CNY1.png http://sphotos-a.ak.fbcdn.net/hphotos-ak-ash3/150914_530934900274735_858176859_n.jpg

討論這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