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 HAPPY扣~代扣公用事業、有線電視及電信費即回饋刷卡金! (已過期)
● 活動時間:100/3/1~6/30
●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用聯邦銀行VISA信用卡申請,並於100年8月15日前成功代扣公用事業類任一項享50刷卡金;代扣任兩項享100刷卡金;代扣有線電視或民營電信類任一項享100刷卡金,每互回饋上限100元刷卡金。
●注意事項:
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正、附卡交易歸戶合併計算,活動刷卡金將於100年9月1日回饋至正卡信用卡帳戶中。
本活動限於新申請戶,於活動期間以聯邦銀行VISA信用卡新申請自動轉帳且扣款成功者。99年12月1日至100年2月28日已使用聯邦銀行VISA信用卡扣款『公用事業』、『有線電視』、『民營電信』之項目恕不提供回饋。
(例一)A君於99年12月以聯邦銀行VISA信用卡代扣「台北市水費(水號A)」及「大台北瓦斯」,100年3月以聯邦銀行VISA信用卡新增代扣「台北市水費(水號B)」及「台電電費」,可獲50刷卡金。
(例二)B君於100年1月以聯邦銀行VISA信用卡代扣「A業者有線電視」,100年4月新增代扣「B業者有線電視」,將無法獲得刷卡金。
活動期間內新增『公用事業』、『有線電視』、『民營電信』之代扣項目,需於100年8月15日前扣款成功,本行方得納入活動資格計算,申辦自動轉帳所需天數,由持卡人自行洽詢所屬業者。
本活動不適用於萬用金融卡、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申請者。
凡於活動期間或刷卡回饋前,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申請更正清算或破產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
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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