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

高鐵 到便利商店購票,好禮週週抽! (已過期)

●活動時間:2011/3/21~4/18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購買便利商店販售之高鐵車票之民眾, 於「高鐵便利商店購票活動抽獎聯」(即車票票根)填寫正確且完整的聯絡資訊後, 於活動期間投入高鐵車站之抽獎箱中,即可參加抽獎,共計430個獎項等您來抽。 ●抽獎方式: 1.每週統一抽出5名幸運得獎者,四週共計20名週抽獎項得獎者。(週 2.抽獎項僅乙次中獎機會;如當週未抽中可繼續參加下週抽獎) 3.活動結束後再從所有參加者中抽出月抽獎項之幸運得獎者,共計410名。 4.週抽中獎名單訂於2011/(以下同)3/29、4/6、4/12、4/20公佈於台灣高鐵企業網站,月抽中獎名單訂於4/20公佈。 ●活動獎項: 1.獎項之內容及使用方式,須另參照相關之詳細說明。高鐵假期須於2011/9/29前出發。 2.贈品顏色以實際提供為準。 http://goodlife.tw/images/u/2011-03-16e818f544aaaae9f98d5d28f079657b3cc7e403e3.JPG http://goodlife.tw/images/u/2011-03-1644365256aef697e5fa92c49f87633bac31a28a54.JPG ●兌獎方式: 1.主辦單位抽出幸運得獎者後,將以E-mail寄發中獎通知信,得獎者收到中獎通知後請於個人資料欄位填妥個人資料(得獎者若為20歲以下之未成年人,並須請法定代理人簽章),於2011/5/6前透過傳真、E-mail或郵寄(以郵戳為憑)等方式回覆至活動承辦單位。 *活動承辦單位:方米廣告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電話: (02)2739-6663 #223 高小姐 *地址:台北市安和路二段181巷11號1樓 *傳真: (02)2739-6613 *E-mail:[email protected] *請註明:「高鐵便利商店購票 好禮週週抽」活動小組 2.得獎者須同時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予活動承辦單位;非本國籍人士,請附上護照影本(含護照號碼及出生年月日)。得獎者若為20歲以下之未成年人,並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注意事項: 1.參加者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3.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台灣高鐵企業網站上的資料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4.本活動無國籍之分別,但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5.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6.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參加本活動,不得受獎,其獎項將另行抽出其他參加者遞補之。 7.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其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 8.本活動辦法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將於中獎通知信中說明,主辦單位亦得隨時公告於台灣高鐵企業網站活動網頁補充說明之。 ●兌獎規則: 1.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 2.得獎者應於2011/5/6前提出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3.得獎者個人資料如與「高鐵便利商店購票活動抽獎聯」填寫資料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4.得獎者名單將公佈於台灣高鐵企業網站,活動承辦單位亦將以E-mail通知得獎者,並以專人電話通知獲獎訊息,如經5日無法成功聯絡上得獎者,或聯絡資訊有誤以致無法成功聯絡,將視同自動棄權。 5.請於中獎通知信之個人資料欄位填寫完整且正確之個人資料(未成年人並請由法定代理人簽章),並請附上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本國籍人士,請附上護照影本(含護照號碼及出生年月日)。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並須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個人資料或應附文件若有不實或不完全,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另行通知;得獎者聯絡資訊若有錯誤致獎品無法送達,主辦單位及活動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6.獎品價值未達新台幣(NT$)10,000元者,活動承辦單位將於收到完整領獎文件後,於2011/5/18統一以限時掛號郵寄之方式,寄送獎品至每位得獎者(非本國籍人士不適用);如郵局無法成功投遞導致獎品遭退回時,將視為自動棄權。獎品經郵局成功投遞者,視為已送達得獎者。若獎品在掛號郵寄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損壞、遲遞、錯遞或遺 失,主辦單位及活動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為避免獎品郵寄遺失之風險致得獎者之權益喪失,獎品價值達NT$10,000者,請得獎者親至主辦單位台北總公司領取。如得獎者為未成年人,並請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領獎。所有獎項應於2011/5/31前 領取,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8.獎項累計價值超過NT$ 1,000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本國籍人士中獎者則不問獎品價值,依法均應扣繳20%稅金);得獎者須於親領獎品之同時(高鐵假期則須於確定行程時)以現金繳納稅額,若拒絕繳交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9.得獎者若為非本國籍人士,均請親至主辦單位台北總公司領取獎品同時繳交稅金。 http://www.thsrc.com.tw/event/2011/1103_cvs/images/image_top.gif

討論這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