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ETC

ETC車道速限提高到70公里,預計年底上路

ETC(國道電子收費)車道速限將提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計畫調整ETC小車車道的最高速限,從時速五十公里增加到七十公里,預計不僅每小時每車道可多出近兩百次流量,ETC車道更加「快易通」後,也有助提高民眾申裝OBU(車上機)意願。 遠通電收公司指出,遠通所採用的電子收費感應設備,時速一六○公里以內都能成功扣款,用路人不必擔心高速通過ETC車道會扣款不成。 每天通勤台北─新竹的ETC用戶張永福說,安裝OBU雖不必像人工收費還得停車繳費,但通過車速不能超過時速五十公里,抱怨國道行車速度至少都在時速九十公里,通過ETC車道還不是得煞車,直說「早該放寬了」。 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說,礙於收費站既有車道寬度,國道實施ETC後一直規定最高速限不得超過時速五十公里,高公局計畫提高廿公里,車道每小時流量將可因此多出兩百輛次,預計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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